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

自公司平台成立以来,始终关注未成年群体,积极践行企业主体的社会责任。为加强未成年人正向引导、 保护未成年群体权益,公司将采用人工审查、技术过滤等方式,并综合用户举报等信息全面监管。对于用户 未成年人监管平台将重点打击如下违规行为:
(1)诱导未成年人进行直播打赏
(2)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炒作
(3)无成年人监护,或未经报备的未成年人单独直播
(4)引导未成年人不良价值观、不良嗜好、不良生活作风等内容。

《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视频提示》随着网络在青少年中的普及,未成年人接触网络视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。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参与网络视频,在政府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前提下,家长也应当加强监护引导。为此,我 们为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视频提供以下意见:
1.主动控制网络视频时间。网络视频只是学习、生活的调剂,要积极参与线下的各类活动,并让父母了解自己在网络视频中的行为和体验。
2.不参与可能耗费较多时间的视频设置。每日22时至次日8时,请注意休息不要观看视频,法定节假日每日累计不得超过3小时,其他时间 每日累计不得超过1.5小时。
3.不要将网络视频当作精神寄托。尤其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压力和挫折时,应多与家人朋友交流倾诉,不要只依靠视频来缓解压力。
4.养成积极健康的视频心态。克服攀比、炫耀、仇恨和报复等心理,避免形成欺凌弱小、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。未满8周岁的用户请 不要使用视频付费功能,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,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,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;16周岁以 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,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,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。
5.使用有效身份信息进行视频账号注册,注意保护个人信息。包括个人家庭、朋友身份信息,家庭、学校、单位地址,电话号码等,防范网络陷 阱和网络犯罪。

家长监护工程

“网络视频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”是一项由国内网络视频企业共同发起并参与实施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指导,旨在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 视频的监护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视频,和谐家庭关系的社会性公益行动。它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,一种家长实施监控的管道,使家 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视频的行为成为可能。该项社会公益行动充分反映了中国网络视频行业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对未成年玩家合法权益的关注及对 用实际行动营造和谐社会的愿望。
了解和监护指导,寓教于乐,劳逸结合,引导未成年人健康、绿色参与网络视频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,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工作 重要指示精神、促进网络视频繁荣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举措。平台将通过此项专项审查,合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,积极为未成年人群体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。
1、强化监督,提高“家长监护工程”实施成效为提高实施成效,主动配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网络经营单位“家长监护工程”培训考核;对各网络经营 单位的“家长监护工程”实施情况进行调查评估;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“家长监护工程”进行监督,继续发挥好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的作用,认真办理家 长及用户举报,做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。对实施“监护工程”不力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络经营单位,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并视 情节轻重依法处理。
2、“家长监护工程”的主要内容
(1)建立专门的服务页面,公布专线咨询电话,开通专门受理渠道,介绍受理方式。 (2)家长需要了解、引导、控制孩子参与网络活动的世界,由家长向网络经营单位提供合法的监护人资质证明,限制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的时间
(3)网络经营单位按照家长要求对未成年人的账号采取限制措施,并持续跟踪观察,及时反馈该账号的活动,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,制止或限制未成年人的 不当网站行为。
3、实施“家长监护工程”的具体要求
各网站平台经营单位要做到“四有”,即有专人负责、有专线电话、有专区设置、有季度报告。
(1)专人负责
A.指定专门的负责人:周飞。并将指定负责人及联络方式向所在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;
B.培训专门服务人员对“家长监护工程”提供专业咨询解答和服务支持;帮助家长了解被监护人行为,提供家长与被监护人进行沟通的建议;
C.服务人员要持续跟踪每个申请,及时与家长沟通情况,反馈该账号的活动,了解未成年人参与网站的状况,为家长提供必要协助。
(2)专线电话
A.开通单独的专线服务电话:0411-39202336。提供咨询解答和受理服务;
B.在原有的客服电话中提供转接到专线服务电话的链接;
C.要提供多种服务渠道,确保家长可选择最便利的方式提出服务申请(传真、网络申请、电子邮件、信函邮寄、上门申请等)。